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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

共同監護中,主要照顧者的權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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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「律師~離婚後小孩監護權由雙方共同行使,約定我方擔任主要照顧者,我方的權限有哪些呢?」
答:「在不影響未成年子女權利或義務之重大事項,可以交由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,但於影響未成年子女權益之重大事項時,應由父母雙方同意,而不得僅交由主要照顧者單獨決定。」

✅共同監護中,主要照護者仍應徵得他方同意,才得行使的行為,如下:
1、銀行開戶
2、遷戶口
3、出養
4、更改姓氏
5、休學、遊學、留學、出國旅行
6、購置或處分土地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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